医疗纠纷的赔偿问题一直是老大难,遭遇医疗纠纷,患者往往搞得身心俱伤还不能及时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现在,这样的情况有望得到有效解决。
昨日,记者从重庆保监局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表示“加快发展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100%”。即是说,以后再出现医患纠纷,患者或家属可以在不和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接触的情况下,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实现异地就医结算
生病住院想到外地医治,但是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费用报销问题成为患者异地就医的拦路虎。以后,异地就医医保难以报销的问题有望由商业健康保险来弥补。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管理、异地就医结算、异地就医调查等各类医疗保险经办业务。
意外失能收入受损也可获赔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残疾失去或削弱劳动能力,以往医疗保险往往只报销掉相关医疗费用,失能后的收入损失则无法得到补偿。
《意见》要求,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的供给,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补偿在职人员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收入损失。
“撞伤不如撞死,一次性赔清了事。”这样的悲剧之所以发生,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伤者后续长期的护理康复费用不可估量。针对高昂的护理费用,《意见》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商业护理保险。
医疗纠纷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医疗纠纷索赔困难、耗费时间长,往往让患者身心俱伤。《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应保尽保,积极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 100%。即是说,以后再出现医患纠纷,患者或家属可以在不和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接触的情况下,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手术、麻醉意外保险可自行购买
医疗事故导致的意外后果往往不可估量,单凭医院一方的保险,赔偿金额或许无法完全弥补损失。对此,《意见》还提出,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鼓励患方积极参加手术意外保险、麻醉意外保险等医疗意外保险。
我市医保卡已能购买商业保险
去年底,重庆市政府推出了重庆版“保险十条”,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现在,这一政策陆续开始实现。
近日,记者从太平洋寿险重庆分公司、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获悉,他们的商业保险产品已通过审核,实现上线销售,市民已可通过医保卡刷卡购买。未来,市民可选择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还会陆续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