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诚安达
股票代码: 870409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炳广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山东省招远市金兴路60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赵炳广 |
诚安达 |
指 |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公告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5号》 |
指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说设计数据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导致
一、 基本情况
赵炳广,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7062419631028****,住所:山东省招远市金兴路60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玲珑镇黄金矿业工程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山东金博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任招远龙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赵炳广 |
股份名称 |
诚安达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股份数量(股) |
5,250,033 |
占公司总股比例 |
9.78% |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2,50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37,525股。 |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
2017年5月9日 |
权益变动方式 |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赵炳广认购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1,000,000股,占增资后总股本的1.78%。本次权益变动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
诚安达股票于2017年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日2017年5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5,250,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2,50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37,525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5月9日通过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增持公司1,000,000股,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7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250,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62,50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687,525股。
赵炳广认购诚安达本次股票发行的1,000,000股。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五、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炳广
2017年5月9日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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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公司名称 |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公众公司所在地 |
河北省保定市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大厦四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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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
诚安达 |
股票代码 |
87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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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赵炳广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山东省招远市金兴路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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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R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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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R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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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 继承 □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 赠与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R 其他 □(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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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5,250,033股,持股比例: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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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0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6,250,03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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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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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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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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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炳广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