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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类产品

长城鸿盛两全保险(分红型) 理财养老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30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0周岁
保险期间:20年、30年、40年、至被保险人60周岁、至被保险人70周岁、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责任

等待期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若发生复效,则为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含),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这一年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时的有效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
保险金

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我们按高度残疾时的有效保险金额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我们按期满时本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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