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4月20日09时30分 |
结束时间:2018年4月20日11时30分 |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刘绪涛、刘僧柱、赵炳广、兰香平、陈泽、徐飞、刘毅、王志辉、任冬梅;监事:张惠、陈榕、闫战斌;高级管理人员:刘绪涛、徐飞、陈泽、王志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泽。
3.杨昕祎律师
(七)会议地点: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继续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并提高授权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二)登记时间: 2018年3月30日09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定市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大厦四层 联系电话:0312-5909110 联 系 人:陈泽 |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