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11-5255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医保卡套现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判无期

添加时间:2018-03-28 09:07:00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医保卡套现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判无期

 

我国法律规定,医保卡内资金专款专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刷卡消费,但不能提取现金。医保卡里的钱,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分立的政策。个人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和单位缴纳的一部分费用共同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既可用于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也可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费用中的个人负担部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法律解释: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照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以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我们一定要严守法律的准绳,做到专款专用,千万别在不知不觉中犯下如此重大的过错。

 

 

 

 

                                 供稿人:王岩松

                                   人力资源部


上一篇:新三板股权投资迎来黄金十年的新机遇  下一篇: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期货专项宣传
Copyright ©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5013793号-1    网站制作三金网络 


冀公网安备13060202000773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