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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2019-004-诚安达-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添加时间:2019-03-29 09:40:27  浏览次数: 次  :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任何部门的
批准或履行任何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4 22 日上午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公告编号:2019-004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4 1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杨昕祎、叶青律师。
(七)会议地点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公告编号:2019-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促进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保证公司稳定、健
康发展所需的资金储备,拟定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9-005)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9-006)。
(七)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8)。
(八)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9)。
(九)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拟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0)。公告编号:2019-004
(一十)审议《继续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议案
为盘活自由资金,提高资金运营效益,拟申请继续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
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加盖机
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9 4 22 10 00 分前
(三)登记地点: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地址:保定市天鹅西路 518 号华海大厦四层
(二)联系电话:0312-5910110
(三)联 系 人:陈泽
(四)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公告编号:2019-004
(一)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3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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